第二十七章:抄书

小说: 刺客他真没病 作者: 南海北岸 字数:2408

  木逢春在他的严刑逼供下终是交代了事情原委。

  次日,傍晚。

  因为七十二日断肠蛊的效用,每日酉时花未闻脊梁宛如被有蚂蚁啃食,背上穴位更是如遭冰锥砸穿,要将他从中劈开般的凶猛。

  晚风阁内,花未闻浑身似被针刺着无处不痛,他昨日服下的药水似乎对这蛊不管用,早上并没有吐出秽物,胸腔被锯裂般的生疼,蜷缩着身子。

  木逢春就在一侧看他,手里还捧着西瓜。以前膳房的围墙之上是他的吃瓜重地,现在他中蛊,木逢春就搬了个椅子坐在他床对岸,边看热闹边吃瓜。

  没有什么比看讨厌的对象受苦更好的瓜了,他断然是不肯放过这个场面的。

  花未闻疼得大汗淋漓,木逢春吃的畅汗淋漓。

  边吃还边说,“朱雀门的蛊是不好拔出的,你别再拿日记威胁我,我就去给你找解药。”

  说完还凑到他脸边,捧着西瓜蹲在墙边,面罩下的脸贱兮兮的贼笑,“怎么样?”

  “威胁你?”花未闻眸光骤凝催人命,眼底充斥血丝,沉着怒,“我用干姜附子汤,黄檗、栀子、茯苓、白垩土,合王瓜为末并服。给你调理身体,谈何威胁?”

  木逢春面罩摇晃两下,干姜附子汤,这不是治肾虚的么?

  “你不要以我我不知道,干姜附子是调理什么的。”他沉默半晌,幽幽的说,“算了……”

  “你不必为我做这些,我不会死的。”他看着花未闻从痛苦到茫然的表情,缓缓松开了紧皱的眉。

  木逢春看他指尖缓缓张开,本以为要捧起他脸来,刚想躲开。

  突然啪的两声脆响,他猛的拍了木逢春两个嘴巴子,把他的脸打的由红入白,层次分明。

  “不会死,也会疼,不是吗?”他把他的脸捧在手心,木逢春脸上的肉被他挤得变形,“说什么刺客不需要睡眠,你只是疼的睡不着!”

  本草纲目记载黄檗、栀子、茯苓、白垩土,合王瓜为末服,可用于止疼止疼。山茄子,火麻子花,热酒调服三钱也可以用于麻醉止疼。但是花未闻并未选择山茄子。说山茄子太拽文了,它有个别名——曼珠沙华。

  不用的原因很简单,它有毒。

  花未闻的清峻眉峰,乌发雪皮正盘踞在床上,眉睫间垂着似融未融的水汽,目若寒潭的眸子正深沉的看着他。

  木逢春一时哑然,他没想到此事竟然被他发现,他疼么?

  身体里镶了块铁板能不疼么?他被埋在雪山之下,身体被碎石贯穿,左眼彻底失明,身上几乎被碎石碾成肉糜,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肉,还没生长好的肉就那么结痂,变成如寒树腊梅一般的伤疤,没有皮肤的地方就用钢板补上。

  虽然不会死,但谁的身体不是骨肉相连,他也不例外。

  他抬起眼,却撞上他澄澈眼底,冷峻且滚烫,脸上燥热,花未闻的手凉丝丝,却烫人。

  “我……”

  话还没说完,突然门板被人大力推开,沈从兰蹦蹦哒哒的闯进门来,“花先生!!”

  木逢春立即弹开,扶着窗框,装作大白天的数星星。

  花未闻也装作浑身难受的蜷缩在床上,用被子裹住头,眼底却暗流汹涌。

  他躲在被里,缓缓张开手,手上还残留着明显不属于他的体温,明明情蛊的效用已经过了,为何他心底还是这般痒的令他打怵?

  搞不懂,实在搞不懂。

  沈从兰见花未闻依旧蜷缩着,他心里过意不去。给了木逢春一个眼神,让他哪凉快那呆着去。

  二人视线恍若有电流相交,木逢春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竖起一根手指,上下指了指他,“你眼睛受伤了吗?”

  沈从兰无语得瘪嘴,垂下脸翻了个白眼,“我让你快点出去!”

  “哦。”说罢他如黑色墨鱼般鱼贯而出,在砖瓦之间跳跃。

  晚风阁二层,只剩下他俩二人。

  “苗女竟然大肆售卖害人蛊毒,还美其名曰心想事成药。”沈从兰坐在他床边,伸出手想拉开被子,却顿了顿,手指虚虚的握了握,又缩了回来,觉得十分亏欠。

  “我已经上奏皇上,现在皇上将此事全权交给京兆府尹处理,近日就会苗女缉拿归案。”

  花未闻闷在被子里,没有出声,只有被子上呼吸起伏的弧度,证明他还活着。他知道盛京城内有苗女出售心想事成药水,但没想到这药水的真身竟然是蛊毒。

  “花先生,对不起。”沈从兰说道,“我只是想和你变得更亲密一点。”

  花未闻掀开被褥,他很生气,甚至想离开王府,但是总觉得心里有一缕柔丝牵挂着他。

  “沈王爷,我不怪你。”他淡淡道,凌乱的头发挂在耳廓上,像个毛躁的鸟窝,“如今你已经身为王爷,何必于我道歉,草民是断然不敢生您的气的。”

  沈从兰刚闪烁起的星光的眼睛,瞬间暗淡了下来,“尊师重道,我懂的。我只是不知道怎样才能把你留在身边……”

  沈从兰眼窝处滚落大滴的泪珠,练成一条细线,像透明的水晶点心,脸颊被手得两团柔红,眼窝里蓄起酸泪,咧开嘴,呜咽声中夹杂着细碎的,“我只想和你说话,我怕你又一声不吭的消失…呜,我只想和你……”

  花未闻心里的气还没散,深深叹了一口气,翻身下床,用手搭在他头上,轻轻摩擦。觉得他只是个被惯坏,不懂如何表达的孩子,才选择了最坏的方式,笨拙又率真,让人很难讨厌。

  沈从兰抬起脸,满脸挂着晶莹泪珠,脸上柔红成团,像个哭得刚竹蒸笼的包子,旷真得澄澈眼瞳映着他有些宠溺的笑。

  “有些事是没有捷径可走的,就像神农尝百草,张仲景历经三十年撰写伤寒杂病论。”花未闻声音柔声细语道,“如果世上真有靠一瓶药水就能心想事成的事,那何必为了写一本书耗费三十年?”

  “你要记得,一步一个脚印,靠自己去摸索探寻。”花未闻道,“不让你在摸索中跌倒,做你的引路明灯,这才是教师存在意义。”

  沈从兰昂起脸,脸上泪痕散溢,晕开像个小花猫,眼底真诚又渴望,“花先生愿意做我的明灯吗?”

  “灯也要烧油的,起码要烧要伤寒杂病论三十遍的纸。”花未闻一改柔和面容,眼底阴郁,带着睥睨的倨傲,“你懂了么?伤寒杂病论,三十遍。”

  “懂、懂了。”沈从兰对他深深鞠躬,恐吓得面容扭曲,闪身出了门,便下楼边喊,“木暗卫!!陪我一起抄书啊!!!”

  他的声音清晰的落在木逢春耳朵里,可他却表示:风好大,他听不见。

  王府围墙,砖瓦屋檐之上,对面春树垂下软红缥缈的锦带,在风中连绵漂浮。晚日的余晖染红天际,也染红目之所极的一切。

  一个黑衣的暗卫正盘坐在围墙上的砖瓦上,手里捧着西瓜,一只通体纯黑的猫正踩着屋脊,缓缓朝他走来,他掰开一块西瓜喂猫。

  小猫乖巧的蹭了蹭他的手,坐在他一侧和他一起看天。

  不得不说,这场景温馨而柔美。如果没有沈从兰抄书时嘈杂的哭丧声就更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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