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夏蝉冬雪流年转

小说: 帝妃惊尘 作者: 墨羽潇潇 字数:2653

  夏蝉冬雪,不过轮回一瞥。春花秋月,不过韶华易逝。

  烂漫的阳光下,雪白的花开了一串又一串,好像一个个雪做出的绣球,在树上极为招展。

  白衣白裙的少女在树下的秋千上晃荡得极为开心,越飞越高。她的下裙被风吹开,仿佛一朵盛开的花,清丽脱俗。

  细细看去,她身下的秋千倒是样式简陋。似乎是从个木制品上劈下来的,样子勉强算是长条形,大概是经历风吹雨淋的时间太久,秋千上面的漆都已经掉的差不多,外形变得斑驳不堪。

  不过这并不影响秋千上少女的好心情,她嘴角高高上扬,笑声空灵,带着不谙世事的天真,好像一只小鱼一般,直往人心口处窜去。

  莫辰刚回来,便看到少女在荡秋千,少女仿佛冷宫里最绚烂的色彩,为这冰凉孤寂的的冷宫添上了最浓重的一笔。

  “莫辰,你总算回来啦!”少女一下子从秋千上跳下来,三两步地就冲到了莫辰面前。

  十四岁的少年身姿颀长,足足比少女高了半个头,着了一袭式样颇为奇怪的青衣。袖子一节长一节短,颜颜色深深浅浅,是用几块不同的青色衣料拼接而成,针脚七扭八斜,缝的委实糟糕了些。甚至在针脚处有几处难看的褐色斑点,整套衣服显得极为难看。

  少年微微低下头,注视着少女数年如一日没有变化的脸,眼中墨色微微加深:“阿卿可是无聊了?那些话本都看完了?”

  听到少年的称呼,少女立马气呼呼地鼓起腮帮,杏眸瞪他:“我比你大,要叫姐姐!”真不知道以前那个追在她后面叫姐姐的乖巧小孩子去哪里了?现在的少年一直直呼她的名字,一点都不尊重姐姐!

  明明两年前,他用朱砂痣许愿时,还喊的是阿卿姐姐,没想到从那以后没过多久,他开始直接喊阿卿了。

  “名字不就是用来叫的吗?再说了,“阿卿”这个名字还是我取的,我怎么就叫不得了?”莫辰眉毛一挑,淡定道。

  阿卿立马不服气地反驳:“你以前叫阿卿的时候,还加了姐姐二字呢!现在怎么不加了?”

  “因为这个。”莫辰比划了一下阿卿到他耳边的身高,然后头也不回地往屋里走去。

  阿卿在原地反应了一会,然后脸色青了一下,立马张牙舞爪地扑向莫辰的后背:“嗷呜~莫辰,你居然嘲笑我的身高!”

  莫辰不闪不避,顺势让阿卿攀上他的后背,清新淡雅的花香袭来,他托住她的腿,然后继续背着阿卿向前走去。

  手将莫辰俊秀的脸扯的微微变形,阿卿不依不饶地要求:“不就是比你矮了点吗?也就一点点……”在对上莫辰偏转过来似笑非笑的神情,阿卿立马心虚了起来,底气不足道:“也就矮了半个头……但是你还是应该喊我姐姐!”

  “我倒也想喊你姐姐呀!但就算我们两个现在走在外面,别人也不会相信你是我姐姐。喊姐姐倒显得奇怪。”莫辰三两拨千斤的驳回,然后背着阿卿走向厨房。

  阿卿把头埋在莫辰的颈间,不想吱声。

  说来也是丢人,明明小时候她比莫辰高上不少。等到莫辰十二岁,他已经和她一样高了。当时她也没在意,以为自己还会长得比莫辰高。但是这数年过去了,她的身高一直没有变化,反而被莫辰反超,简直是人间惨案啊!甚至可以载入十大冤案当中!案名她都想好了,就叫《姐弟身高引发的惨案!》

  “今天我从外面拿一条鱼,红烧鱼可以吗?”莫辰突然开口。

  “当然可以,我要放辣!”阿卿紧跟着说道。

  莫辰熟练地处理鱼,阿卿在旁边看着,顺手递个东西什么的。倒不是她不想做菜,而是她实在是个厨房废材,怎么也无法掌控火候和调味,只能让莫辰一直做饭。

  莫辰身子颀长,就算是做饭,动作也很是优雅。唯一与他不符的,大概就是他身上可笑丑陋的衣服吧?

  看到这里,阿卿不由得心虚地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这件青衣还是她做的第一件衣服,找了好几块青色衣料拼接而成,由于第一次缝衣服,针脚就显得很是疏密歪扭。再加上自己不怎么会用针,还扎破了自己的手,在青色的衣服上留下了血迹,洗也洗不干净,最后只能任由褐色斑痕留在青衣上。

  莫辰不嫌弃这衣服的怪模怪样,一直穿在身上。并且在知道她的手扎破了以后,从此再没让她动过手来缝衣服,反而是自己做了一些,比她做的不知道要好看多少。她自行惭秽之下,想扔掉那件青衣,莫辰却阻止了她,一直放在衣柜里,不时会翻出来穿穿。

  不过就算这衣服那么奇形怪状,也没有遮掩莫辰出色的外表。

  灶火映照下,莫辰的侧颜清冷俊秀,与温暖的火光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一双眸子如水墨渲染,眼底仿佛千年飞雪悄无声息而降,转瞬间便能覆没一切。她最喜欢他低下头时看她时的眼睛,墨华流转,似最为温柔的月色,让人沉醉。

  书中说过,世间有两种颜色,最为惊艳,那就是月色和雪色。对她来说,莫辰既是月色,也是雪色。

  这就是她养大的少年,长得那样风度翩翩,不知道将来会有多少女子求嫁?

  想到这里,不知怎么的,阿卿内心突然生出一抹惆怅。她记得莫辰用朱砂痣起誓,将生生世世都许给了她。她希望他不娶任何女子,一辈子陪在她身边。等她知道这凡间更多的寻常事之后,才知道男子总归是要娶妻的,而且最好是一个贤惠温良的女子。

  她是他的妖女姐姐,不是妻子,并不能一辈子拘束他,强留他在自己身边。

  见阿卿看着他失神的样子,莫辰墨眸光华流转,一边往火里添柴,一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我近日写的话本可喜欢?”

  阿卿这才回过神来,思考了一下,回答:“喜欢,但是我不懂为什么那只狐狸最后会放走那个姑娘,他不是喜欢那个红衣小姑娘吗?”

  阿卿确实不明白,为什么一只狐狸追求那么久,最后放弃了。

  她的法术在近几年大有长进,不仅能让自己隐身,还能让莫辰隐身,只不过每一次都只能隐身一个人。为了让莫辰更好的学习学堂的知识,阿卿干脆每天让莫辰隐身去学堂学习,她一个人呆在冷宫里面。莫辰害怕她无聊,便抽空写了话本,等她看完再继续写。

  最近莫辰写的是一个有关精怪的故事。一只狐狸喜欢上了一个红衣小姑娘,它偷走了这个小姑娘,带着她餐风饮露,小姑娘受了不少苦。在小姑娘得了一次大病之后,狐狸突然把小姑娘送了回去,让那个小姑娘继续过温暖舒服的生活,自己则回归山野。

  莫辰又添加了柴火,确认灶台下的火不会熄灭后,才认真地回答阿卿:“因为小狐狸舍不得了,他喜欢这个姑娘,确实想要小姑娘和他一辈子在一起。但是这一切的条件都是建立在不危及小姑娘的生命,如果小姑娘受伤了,其实小狐狸比谁都担心。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不是小姑娘和他在一起,而是希望小姑娘一世长安。”

  顿了顿,莫辰语气里带着不易察觉的试探:“阿卿,如果你是红衣小姑娘,你会喜欢那只狐狸吗?”说着,手不自主地握紧,带着紧张。

  阿卿低下头,良久,她抬起头,眉眼盈盈:“若我喜欢这只狐狸,不管是万水千山,还是沧海桑田,我都是愿意跟着他的。”

  看着阿卿坚定的神情,莫辰浅浅一笑,在温暖的火光下,却带了几分不真实:“嗯,我明白了。”我明白了若是让红衣小姑娘喜欢上狐狸,便会有生生世世的纠缠。那么,狐狸一定要努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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