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都城朝歌

小说: 凤出殷商,绝色贤后倾天下 作者: 冰砚 字数:1826

  毫无疑问,傅说真的是一个做生意的好手,他能敏锐的洞察出,一个地方做什么能挣钱,能快速的挣钱,林好已经对傅说佩服的五体投地了,这要是把这么个长得“祸国殃民”,又能搂钱的家伙弄到现代去,这还不是分分钟当总裁的戏码呀?

  子昭也自然看得出,傅说能力超群,智慧绝不在自己之下,虽然傅说对林好很恭敬,可作为男人,子昭还是本能的感觉出来了,傅说对林好是一往情深的。

  三人夜间遇险后,就一直很小心谨慎了,总是不等天色暗下来,就投宿了,不过,后来的路上倒也很安全,没有什么危险发生。子昭既然已经向林好袒露心迹了,反倒更加大方起来,“阿好,”子昭亲热的叫着,林好打了一个激灵,这个目中无人的自大狂,动起情来,还真是柔情似水呢,她还真一时适应不了了。

  “其实呢,你也不用扮男装了,恢复女孩的打扮多好,你长得特别漂亮呢。”子昭轻松的说着,引来林好一记眼刀,傅说还不知道呢,这回可是彻底的露馅了。

  “阿好,”傅说也在旁边搭腔道,“我也早就看出来你是女孩儿了,你连我们俩都瞒不过,还是恢复女子装扮吧。”

  “啊?!”林好没想到,自己的演技竟然这么差,被这两个家伙一怼,还真是无话可说了。“阿好,南边有个地方,盛产水晶首饰,我见到你后,就一直在想,要是你戴上了,那该多美呀。以后,我一定给你买最漂亮的……”傅说接着说道。可话音未落,就被子昭给打断了,“阿好,我们快到朝歌了,我家就在那里,到了我家,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子昭这句话,说的可是豪气干云又带着那么点霸道蛮横的。

  “行了,行了,我又不喜欢那些珠宝首饰的。”林好挥挥手,打断了这两个男人的殷勤,瞧瞧,人家傅说好歹还说的算是情深意切,可那个子昭,他以为自己是霸道总裁啊,开什么空头支票!哼,林好最讨厌那种拿钱砸人的豪门嘴脸了。

  说归说,林好还是意识到,自己没法装下去了,唉,女孩就女孩吧,反正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三从四德,一路上,林好也看到很多女性四处行走,做生意的,种地打鱼的都有,商代的女性,是和男性一样的,甚至很多地方,还有母系氏族的遗风,女人在家族里地位很高。

  朝歌城已经近在眼前了,子昭很是兴奋,“来吧,带你们看看我的家!”,“好啊,我们可以住你家吗,你家大不大啊,要是住在你家里,我们就省了住店的钱了。”林好也很高兴,说不定能在这里找到回去的方法呢。

  子昭带着他们进了城门,熟门熟路的在街道上走着,林好好奇的东张西望,这就是商王朝的都城啊!虽然比现代的城市差远了,甚至道路的宽度跟一个县城差不多,但这毕竟是三千多年前,已经能看出来,华夏文明正在这片土地上蓬勃旺盛的发展着,林好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不够用了。

  不知不觉间,子昭带着二人走到了一处非常宏伟壮观的建筑群旁边,石头建造的大门,森严的守卫,门口的侍卫居然是手握青铜长钺的,腰间还悬挂着青铜的环柄刀。这可把林好和傅说给吓了一跳,抬头看去,发现这里与其他的建筑都有很大的间隔距离,是很独立的建筑群,这是来到商朝后,林好见过的最气势恢宏的地方了。

  可是子昭却一点也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径直就要走进去,只见侍卫们先是一惊,然后竟然齐齐单膝跪地,“拜见二王子!”侍卫们的声音让林好和傅说震惊了,他们愣在原地,忘记了挪动步伐,虽然也有过猜测,子昭肯定不是普通人,可是,“二王子”,这也太狗血的剧情了吧,还真是王子爱上灰姑娘的戏码吗?林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二王子,”还是傅说的反应快,立马就变了称呼,“真没想到,您是这么尊贵的人啊。”“别这么想,咱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艰险,还是生死考验,我现在觉得,你们俩就是我的兄弟,跟亲兄弟一样的!”子昭郑重其事的对二人说道,他对这份兄弟情谊可是看的极重的,林好是心中挚爱,傅说是共过患难的,怎么能因为身份差异就疏远了兄弟情呢。再说,皇家最是无情,子昭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了,能在民间,能在不明身份的情况下建立的感情,才是最发自肺腑的啊。

  “子昭,你是王子,那你为什么隐瞒身份去民间,微服私访吗?”林好对这个很是好奇,“什么微服私访?”子昭问道,“是父王派我去行役民间的。”

  “林好,我认为,大王是想让二王子更多的历练自己,对国家的情况有最深入透彻的了解和认识。”傅说立刻就明白了,他敏锐的意识到,子昭这次离宫,肯定是大王很有深意的安排,说不定,那次遇刺……

  “嘿嘿,还是傅说最聪明了,”子昭笑笑说道,“可是这次出去,我最得意的收获,却是遇到了你们俩。”说着,又把灼热的目光投向了林好,林好立刻扭过头去,装作参观王宫,避开了那让她脸红心跳的明亮双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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