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原始天尊

小说: 成神指南,我家师父不好追 作者: 茗妃 字数:1752

  原始天尊,神界毫无疑问的第一人。

  因为一次偶然的出行,原始天尊见到了天命之子,能够操控世间命运的小司命,从此,原始天尊开始了漫长的奶爸生活。

  小司命一岁时。

  小司命嘟着小嘴,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肥,圆滚滚的身体煞是可爱。

  他一脸趾高气昂的对着自家门口的桃花树说:“今天我要打败你!”

  桃花树的花瓣耷拉了一下。

  然后,小司命用尽十八般武艺,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撼动桃花树半分。

  然后小司命泪眼汪汪的,嘟着小嘴巴,哭了……

  桃花树抖了抖:吾命休矣!

  后来原始天尊来了,然后手一挥。

  今日菜单:桃花羹。

  小司命四岁时,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小高手了,虽然在真正的高手面前就是个渣渣。

  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小司命很执着地在挑战别人。其中最只说个一个人就是原始天尊。

  “元石!出来!”小司命大喊道。

  “是原始。”奶爸纠正小司命的错误。

  “石......尸......是.....”小司命的脸像一个包子一样,全部皱在了一起。

  “算了算了。无所谓。”原始天尊摸了摸小司命的头,算了,他还小。

  于是,在原始天尊的无限宠爱下,小司命茁壮成长。

  但小司命很苦恼。

  因为原始天尊不准他出去玩,他一个人好无聊~~

  于是他每天都去后山逛一逛,看一看能不能捡到玩伴。

  结果......还真捡到了。

  穆九希眨着一双眼睛,一脸懵懂的看着小司命。

  “以后你就陪我玩吧!”小司命很高兴。

  穆九希继续懵懂ing。

  由于小司命最近总是在后山玩,原始天尊开始自我反省,小孩子也许真的需要玩伴。因为小司命太过于特殊,在他弱小时让别人知道他的存在未必是件好事。

  于是天尊一不做二不休,秉着人多热闹的原则,去了大半个神界,找出了几个悟性,心性品质上都过了关的小孩,最后挑出来了一个各个方面都很完美的玩伴——林若琴。

  然后。三人开始了相杀相爱。

  然后,天尊松了一口气。

  可天尊没想到,自己选出来的完美玩伴。自己当女儿养的人,竟然给自己最可爱的徒弟中了迷魂蛊。

  那是一种极为凶残的蛊虫,寄生在灵魂中,只有无限的自爆轮回才能消除,否则只要灵力一觉醒,就会刺激蛊虫控制灵魂。

  当喝下那一碗粥时,天尊看着林若琴,好像看到了当年那个眼神纯洁的孩子。

  “为什么?”

  “你从来都没有重视过我。”林若琴说道,“从来我都只是一个玩伴而已。”

  天尊懂了,他忽然想到很久以前,林若琴也曾率这两个小萝卜腿,来问过他一个问题,不过他那个时候太忙了,顾不上她,如果,当初,他有正视过这个女孩,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司命有你,穆九希有司命,可我什么都没有,凭什么?”林若琴低低的说道,“我是神界第一蛊虫世家的天才,为什么我得不到你丝毫的重视,无论是你还是司命,你们的眼神从没为我而停留过!”林若琴说到这里时,眼中染过一丝疯狂,“那我就杀了你,让你认可我!”

  说完,引爆全身的精血,强烈的灵力让天尊的身子为之一颤。

  天地异象!天雷来!

  突破为什么非要在这个时候呢,如果只是九尾花完全不足为据,但偏偏是天雷来了啊,这维一能杀死自己的东西啊!

  要死了吗?!

  过往像电影一样在眼前拂过,从未有一刻像这样放松。

  再见了......个屁啊!

  天尊用最后一缕灵力将自己体内的修为全部散开,然后用天石吸引天雷。

  最后,天尊活了下来,可司命,却要忍受无限轮回的痛苦。

  司命......就让为师亲自在为你做点什么吧。

  没有人知道,被誉为神界第一人的原始天尊也会改人命运。

  可惜,改不了神的命运。

  那么,就来一个不用很多灵力的,转世姻缘。

  天尊笑了,风华绝代。

  第一世,司命轮回到了仙界,活了几千年,没有半分问题,可碰到了月老,月老秉着敬业精神,派了一个人过去,好样的,记忆觉醒,好样的,挂掉。

  一开始,月老压根不知道这人就是司命,所以有派了几个人过去。

  然后,都死回来了。

  到最后,月老亲自上阵,自己的弟子怎么都在一个人手中栽倒了?这不现实!于是月老自己亲自去试了试水。

  月老毕竟是月老,修为深厚,在司命自曝前听完了所有的安排。

  第一,他叫司命。

  第二,叫月族的人过来。

  第三,九天线给你。

  没来得及交代更多,司命就走了。

  在临走前,司命还特意为自己改了一个转世姻缘,为了让别人更好找到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原始天尊死了,神界灵力稀薄,与仙界合为一体。

  而神界的所有人,都死于一场不知名的灵气暴走。

  没有人知道,原始天尊在死前,还曾碰到过一个少女,一个不可思议的少女,这个少女,穿越层层屏障,无意中扭曲了时空。从未来来到现在,她,叫月石。

上一章 目 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