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最怕痞子唱情歌

小说: 我欠青春一句告别 作者: 烂烂风月 字数:1141

  林朝朝不用过多的言语,只需一个神情就已经让林夕心满意足,林夕看着她在黑暗中熠熠生辉的眸子,与她脖子上项链相得益彰,朝朝不知道这个链子的名字叫星河,释义为你的一切皆为星辰,林夕看到这个名字脑海里立刻浮现了朝朝灿若星辰的眼睛和明媚如阳光的笑脸。

  “朝朝,我把整片星河送给你,一直陪着我好不好。”林夕犹豫了一下想问却没有开口,他阖上眼眸遮住里面汹涌的情绪,半晌才睁开眼,揉了揉朝朝的脸:“你想听我唱歌么?”“”

  朝朝立刻点头没有任何停顿,像一只看见胡萝卜的兔子,可爱的人心都化了。林夕看着她眼里划过宠溺,低头轻触了一下她的脸,去角落里拿出一把民谣吉他,他拿过麦清了清嗓子:“朝朝,你听好啊,我想说的话都在这首歌里。”他说完拨了一下琴弦,清脆悦耳的声音传到朝朝耳朵里,她不禁直起了身子。

  林夕看着她正襟危坐的样子有些好笑,和弦被熟练的弹奏出来,音符在林夕的手指边轻灵的跳着舞,林夕闭上眼睛哼唱出声:“你可知道你的名字解释了我的一生。”曲调里是朝朝从未听过的深情,之前的痞气也全都不见。

  朝朝弄明白了一句话就是“不怕痞子有文化,就怕痞子唱情歌。”深情款款的林夕好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如罂粟花一般让朝朝欲罢不能,戒不掉也忘不了。

  林夕没有告诉朝朝这首歌的名字叫什么,他只是看着她:“朝朝,如果人这一生都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好了。”

  朝朝闻言歪了歪头,不解的说:“不能决定以后,就先抓稳现在呗,以后怎样,谁知道呢?”她说完双手拽住林夕的衣领强迫他低下头踮起脚尖凑了上去。

  凑巧来玩的宋子琛看见一个很像朝朝的人,他站在门口确认了半天本想进来打个招呼却看到这一幕,他转身逃也似的离开那里,几乎用尽了他全部力气,所有的喜欢都需要代价,他付出的代价就是失去了他的心和所有有关青春的颜色。关于喜欢,宋子琛只品尝到了咖啡般的苦涩,却醇香诱人。

  时光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溜走,音乐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林朝朝红着脸推开林夕四处瞥了瞥,羞的不敢直视他,她退后两步:“林夕,我们走吧,我有些饿了。”

  林夕抿着嘴笑着点头,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眼尾有些发红,像是用了女孩子的胭脂,更加显得他明眸皓齿,让朝朝都有些自行惭愧。

  朝朝有些郁闷,她拉着林夕的衣袖:“林夕,你长的太好看了我有心里压力。”

  林夕逗小孩似的拍了拍她的头:“在我眼里,我家朝朝才最好看,走吧去吃饭,正好我带你去见见我的朋友。”他说完拉着朝朝出去,歌房里面的光线太暗,朝朝一出去有些适应不了微微有些刺眼的光,她停下脚步闭了闭眼,林夕看着她似是明白什么,靠过来遮住了头顶的光,给朝朝制造出一片阴影,等她适应后才放下手,透漏出几缕金黄色的阳光。

  朝朝缓缓睁开眼,入眼便是林夕,他背对着夕阳专注的看着她,几乎占据了她整个世界,朝朝觉得林夕艳羡了她整段青葱岁月,是她见过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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